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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国家崛起的必由之路


今年4月,中国美国商会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近来通过政府采购激励措施促进自主创新的行为,已经导致28%的美国企业遭到业务损失,超过40%的企业表示自己的经营预期将受到不利影响,更有57%的高科技企业声称会因为这些政策而丧失业务。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此后也表示,会向中国各级部门提出对“自主创新”政策的“关切”。

  中国人搞自主创新,老外忧哪门子心?

  但这就是摆在眼前的事实。也许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中国的自主创新却为何引起在科技领域占据绝对优势的西方国家的焦虑。然而只要回顾一下近半个世纪以来,以欧美发达国家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在技术领域种种形式的“围追堵截”,我们便能够明白,别无选择的绝境之下,中国走上自主创新这条国家崛起之路,乃是历史的必然。

  美国:政冷经热的纠结

  作为全世界科技实力最为强大的国家,美国对华技术封锁政策的波澜,代表了半个世纪美国政治风云的变幻。只是变来变去,还是一个字:NO!手持一纸出口管制制度,正面“技术牌”,反面“政治牌”。

  早在1940年以前,美国的厂商还可以自由地向他国出口产品和技术,而无法律上的限制。但二战的爆发促使美国国会对可用于军事目的的产品和技术的出口进行控制,随后又于1949年通过了《出口控制法》。这个年份就可以看出来,该法规直指当时与美关系紧张的社会主义国家。

  美渐将技术出口管制形成两份不同的清单:军用项目部分由《武器出口控制法》进行管制;而兼用于民用和军用的技术产品,即所谓的“两用”项目,主要依据《出口管理法》及《出口管制条例》,由商务部及其下属的出口管理局负责具体事务。

  在以后的日子里,《出口控制法》又作了三次修订,并将其更名为《出口管理法》。无论是在中文还是英文的语意中,“管理”(Administration)一词,都要比“控制”(Control)来的宽松些。尤其是1979年的修订,在经历了上世纪70年代的一场经济危机后,美国意识到严苛的出口政策已成为一种障碍,迫于工商界的压力,《出口管理法》开始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美国技术产品的出口。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对于向中国的技术出口政策总体趋于宽松,但所作的让步似乎“犹犹豫豫”:一段时间内,美政府执行了简化出口管理法规的暂行条例,可以算是首次全方面对出口管理法规进行修订;但在2003年,又进一步加大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尤以软件和高技术设备为重。

  2007年6月,美国回到“冷战思维模式”,正式规定包括航空发动机、先进导航系统、激光器、水下摄像机及推进器等20类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这也是其目前正在执行的对华高科技出口的管制政策);但在12月,其与中方签署了《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发展指导原则》,承诺消除双边民用高技术贸易的不必要障碍。

  可见,政治目的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冲突、单边性管制与技术市场竞争的矛盾,等等因素在新的经济格局中愈发活跃,使得美国出口管制政策充满着“纠结”的情绪。

  不过,美国在高技术产品出口方面长年体现的“保守”姿态,“损人不利己”,不但成为中美双边贸易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且令美国企业对中国高科技市场的巨大潜力望洋兴叹。在这一点上,美国在亚洲的盟友日本也一样感同身受。深陷衰退泥潭的日本经济,正日趋离不开新兴中国市场的拉动。其引以为傲的高科技产业,也受到中国稀土出口的巨大牵制。

  技术出口,从来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经贸问题。政策史亦是政治史。技术封锁或管制政策的变迁,可折射出一部关乎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利益、外交推进等方面的政治史。因此,当世界经济对中国依存度提高到迫使美、日等国重新考虑与中国的科技经济的合作关系时,当美、日等国面临双输还是双赢的抉择时,一个新的局面有望进一步向人们展示出来。

  欧洲:难得的默契

  无论美国人对于中国的技术封锁所持态度如何变幻,起码还是自己一家说了算。而相比之下,一直号称要用一个声音说话的欧盟会议室里,却总是吵嚷不休。虽说在“全体一致”决策机制下,要几十个国家一个鼻孔出气确实有些不容易。然而在对华技术封锁的问题上,这些爱互扔白眼的欧洲人,却有着难得一致的默契。

  作为西方国家最主要的联合体,欧盟对华技术限制已长达半个多世纪。50多年来,无论是冷战时期的“巴黎统筹委员会”,还是近二十年来的“瓦森纳协议”和“1334号法令”,欧洲国家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如铁板一块,未见松动。

  而除了欧盟名义下的封锁措施,欧洲各国也根据本国的情况制定出了各自大大小小的限制制度,包括列出复杂详尽的“出口清单”,完全禁运,限制出口或者实施申报审批制度等等。这些封锁手段仿佛条条藤蔓,交织成一张复杂严密的大网,牢牢地包覆着先进技术背后所代表的各种利益。

  如果说冷战时代欧洲对华的封锁,是基于政治原因即跟随美国一起遏制社会主义而主要拘于军事领域,那么今天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与国家实力的增强,欧洲对华出口限制的目的,除了依旧摘不掉的政治“有色眼镜”外,已经更多出自于维护自身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利益,并且把高科技作为日趋着力的重点领域。

  搞工业革命起家的欧洲人比我们更明白“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在这个科学技术每天都一日千里地改变人类生活的时代,死死把住高技术领域,无疑就是卡住了迫切期待实现由制造向创造跨越的中国人的脖子。

  可以清楚地看到,直到今天,“对华敏感技术和武器禁运”这项始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已经“年过花甲”的封锁政策,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当今技术发展前沿的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传感、航空制造、船舶与海事设备等众多领域的技术,均位列明令禁止向中国出口的“黑名单”上;哪怕是已经过时的陈旧技术,也要经过层层检查与阉割并索要高昂代价。

  中国的光伏企业就正广泛使用着欧美淘汰的高污染西门子改良法,为欧洲生产“清洁”的能源;对在欧洲求学或从事科技工作的中国人,欧洲保持着高度戒心,绝少允许其进入到高端研究的最核心领域,更是常常炮制各种莫须有的间谍指责。今年1月,德国联邦宪法保卫局就抛出“德国企业遭受中国间谍攻击”的论调,直指在德的3万名中国留学生、学者和教授是“躲在暗处的间谍”;而近些年来诸多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案例,则无一不在敲打着日益走向世界的中国企业:再舍得花钱,也休想买走欧罗巴的“智慧”。

  仅仅是单向封锁,也未免太低估欧洲国家的手段。中国打开开放大门30年来,与美国、日本的同行一样,欧洲的企业通过不断加大、加深在中国的投资经营,以技术转让和合资办厂等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保持对中国市场的优势,逐步渗透、掌握重要行业的产业核心技术,占据着利润最为丰厚的产业链上游。如今,无论是数控机床、汽车、航空发动机等重工业,还是IT、家电、通信技术,以及生物、只要、能源环保等重大领域,大部分“中国制造”的核心部件都有欧洲技术的影子,几乎所有核心技术的产权书上都标注着欧洲人的名字。

  自主创新别无选择

  知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一个国家能够创造出领先于人的科学技术,必然是经历艰辛的探索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因而享受成果所带来的种种专属利益,采取各种保护的措施都无可厚非。它也没有任何义务须要向另一国家教授或出售。然而,考量欧美等西方国家对我国长达几十年的技术封锁,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所谓“保护”,充满了不公正与不平等。

  改革开放30年,中国一直奉行着“以市场换技术”的思路,本着平等、互利的友善意愿,最大可能地创造优质的投资政策与环境,真诚欢迎世界走进中国,帮助中国摆脱落后的面貌。如今,30年过去了,中国的市场为西方的企业带来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中国人的勤劳为西方的民众提供了更舒适的生活,而中国自己却并没有获得公正的待遇和公平的回报:面对产业中最具有控制力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国人被无情地挡在大门之外。于是,自主创新成为中国追赶世界先进、实现国家复兴与民族崛起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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